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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工程项目自定义类别管理 高速项目入库税费1.74亿元  

2018/10/17作者:陈风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榕江县税务局

  自新税务机构成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榕江县税务局积极创新税收征管手段,加强与工程建设项目公司(投资方)接洽,在传统征管经验和手段基础上,深入各工程项目各标段和项目部开展调研,准确界定各施工标段土建、绿化、机电等总包、分包及其劳务分包纳税主体,建立税源分类管理台帐。同时,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性质把纳税主体划分为总包、标段(项目部)、劳务分包等三类,通过金三期征管系统“登记户自定义类别设置”模块设置对应管理类别,如“荔榕高速项目总承包”、“荔榕高速项目2标”、“荔榕高速项目2标劳务分包”等,把各纳税主体分类归并到对应管理类别,实现了工程项目税收大数据信息化管理监控。

  通过自定义类别管理,税收征管能够及时跟进,有利于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能够及时快速分类统计各工程项目、各纳税主体申报缴纳税费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税源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各工程项目纳税主体的税费缴纳申报是否合法,快速发现相关联税费种申报缴纳匹配性问题,及时督促纳税人更正,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有利于税务机关内部前台与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特别是有助于税源管理部门能及时跟踪前台征收人员是否严格遵守税费相关原则正确征收各项税费,成效显著。

  据了解,荔榕、剑榕、雷榕3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是当前榕江县境内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税源。

  截至目前,榕江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税收入库各项税费共计1.7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1亿元。(作者 陈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榕江县税务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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