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系统升级后,大大提高了我们开票的准确性和便捷性,比原来开票方便多了!”遵义市千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施敏在税务人员上门辅导时说道。
据悉,由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已正式试行,并于7月1日后将正式实施。该《办法》试行后,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行为,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开票服务,同时也更加方便消费者使用机动车发票。目前,遵义市税务部门已分两批次累计完成了3167户企业的分类和系统升级工作,全面确保《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顺利试行。
根据发票使用新规,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将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例如,销售方向消费者销售单价为200万元的机动车时,销售一辆机动车开具发票时仅能开具一张总价款为200万元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不能分拆价款开具两张及两张以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这就有效避免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况发生,维护机动车行业管理秩序,保护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汽车行业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办法》试行后,企业在销售机动车时,能够自动读取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购进机动车的车辆电子信息并开具发票,不仅提升了机动车发票开具的便捷性和准确性,还能有效避免人工录入错误信息的情况。同时,为了最大限度为企业服务,遵义市税务局在发票领用方面还实施了动态管理,主管税务机关结合销售方生产经营情况和取得机动车的相关凭据判断其经营规模,动态调整机动车发票领用数量,满足企业经营中对发票的需求,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遵义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精准辅导、集中培训和多渠道宣传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切实把政策和操作的变化要点向纳税人讲清楚,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作者 赵华 张浪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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