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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税务:增量留抵退税 助推企业发展

2020/12/23作者:李金湘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明确提出,从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为确保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快速落地见效,福泉市税务局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关于减税降费工作“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的工作要求,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对冲疫情影响,助推企业发展。

  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留抵退税政策辅导,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逐户上门或电话辅导,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对纳税人持续、有效地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使纳税人了解并知晓留抵退税的具体规定、使用条件、填报口径、申请流程和时间要求等。另一方面,扎实做好留抵退税办理工作,对纳税人提出的申请,及时审核并受理,确保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共辅导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纳税人退税2700余万元,从提交退税申请到资料审核,税款到账,在短短4个工作日内企业就收到了留抵退税大红包,资金压力得到了缓解,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显著成效,增强了企业获得感和发展信心。(作者 李金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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