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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税务局荣获“全省税务系统2018年度文明单位”

2019/01/28作者:杨秀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近日,在全省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雷山县税务局获评“贵州省税务系统2018年度文明单位”,也是该届黔东南州税务系统三个获此殊荣的税务机关之一。

  2018年以来,该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放在重要位置,把文明单位创建的“四个坚持”融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来。

  坚持文明创建活动与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收好税、带好队、执好法、服好务、履好职、尽好责”的要求,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县局一把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的原则,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组织收入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坚持文明创建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重点将创建工作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铸魂”“铸勤”行动深度融合,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二五学习”和“专题党课”等形式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年轻干部献血、群防群治夜间巡逻等方式践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强化机关诚信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主动推进法治建设,依法保障干部职工权益。

  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制度落实相结合。为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言行,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该局把精神文明创建作为推动工作的落脚点,注重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为精神文明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坚持文明创建与助推脱贫攻坚相结合。在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模范作用,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帮扶活动,今年以来资助和慰问帮扶村永乐排告村和和平村资金共8万余元,给全县贫困儿童捐款5万元,力求做到真脱贫、脱真贫,充分体现了该局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意识,树立税务部门的良好形象。(作者 杨秀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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