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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当区税务局四项非税收入划转平稳落地

2021/01/21作者:卢小玲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于2021年1月1日起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接到划转通知后,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迅速开展了多项划转准备工作。积极与乌当区财政、水利、人防、住建等部门进行业务对接,对划转项目进行调研摸底。了解乌当区划转收入的征收范围、征收期限、标准和优惠减免等政策要点和征收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联系人员,建立长效沟通机制。

  为扎实保障划转基础性工作,乌当区税务局开展划转收入系统测试和培训工作,对相关征收业务进行测试并对征收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操作培训。做好对缴费人的宣传辅导工作,第一时间在税务大厅张贴四项收入划转公告,向缴费人进行政策宣传。同时对缴费人做好申报辅导,确保广大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能操作,优化缴费服务,切实增强缴费人获得感。

  1月20日,乌当区税务局为贵州昌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开具了乌当区第一张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税凭证,标志着乌当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平稳落地。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好对内业务培训和对外宣传辅导工作,积极推广“非接触式缴费”,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缴费人获得感。(作者 卢小玲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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