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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税务:“四举措”助力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宣传效果最大化

2021/01/13作者:樊皞 吴家莉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为响应省局、州局要求,对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宣讲,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四举措”开展宣传辅导。

  全方位培训。安排税收管理员筛选统计管户中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逐一电话通知纳税人集中到各管理分局,由业务骨干对《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进行政策讲解、演示,确保纳税人先知晓,能掌握,会操作。

  广泛性宣传。通过现场培训后,福泉市税务局印制《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逐户发放,确保每一户企业都知晓此次宣传内容,做到“户户知、户户懂”。

  针对性解惑。告知纳税人《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相关政策的咨询热线,同时加强对管理员的业务培训,纳税人可以通过热线、税企QQ群、微信群等渠道咨询税务干部,有针对性的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和帮助,让此次宣传辅导效果达到最大化。

  收意见兜底。通过培训,在现场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对未到现场的企业,管理员通过后期跟踪的方式,通过微信群等渠道了解纳税人的意见。经过逐户询问,目前暂未收集到任何意见和建议。(作者 樊皞 吴家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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