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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税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促进税务执法公开、公正、规范化

2021/01/07作者:汪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瓮安县税务局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瓮安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制度要求,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税收法制工作的重要抓手,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法治建设。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税务执法公开透明。在办公楼、办税大厅等场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等办税信息,并根据变化实行动态调整。税务人员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时出具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及时公开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等执法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执法决定公平公正。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建立健全法制审核机构,成立由“一把手”担任主任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选优配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机构充分吸纳税务业务能手、法律人才等,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组成。严格按照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记录工作,确保税收执法规范合法。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形式,规范税务执法文书记录;把录音录像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辅助方式,强化归档管理,实现重要执法内容、流程可回溯、可再现。配齐配足音像记录设备,现配置全过程记录工作采集站1台、执法记录仪10台。严格按照“三项制度”中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截至目前,开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件8件,并及时上传到税务系统开发建设“贵州省税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归档储存管理。(作者 汪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瓮安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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