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税务:学案例 明法纪 为新年税务工作开好头
2021/01/07作者:杨宏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1月6日下班后,乌当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集中对《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三个通报文件进行了学习,并结合办税窗口的工作特点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希望大家能够以案明纪,坚守住法纪的底线,站好2021年税务工作的第一班岗。
新年新气象,变的是时间,不能变的是对法纪法规的敬畏。通过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学习,再一次警醒大家在逢年过节的喜庆氛围中,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公私分明,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无论何时都应摆正角色定位,尽心尽力、依法依规地为企业提供办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办税大厅负责人表示:“南明区税务局税收管理员董习华违反工作纪律案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涉税服务无小事,要时刻明确责任意识,把纳税人的事记在心上、落在实处,对纳税人的业务不但要办理完,更要办得快、办得好。”
新年伊始,过去的工作已经翻篇,但过去的教训不能忘,过去优良的工作作风必须继续保持。只有筑牢法纪法规的基石,才能构建起一支经得起诱惑、担得起责任的队伍,为新一年的税务工作开好头。(作者 杨宏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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