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税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 当好疫情防控法治参谋助手
2020/12/20作者:万娇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穗县税务局
在当前加强疫情防控趋势的情况下,国家税务总局三穗县税务局公职律师服务团队继续“营业”,依法依规履行税收职能,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好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当好疫情防控法治参谋助手。
当好宣传兵。三穗县税务局公职律师坐席在办税服务厅现场为纳税人解答涉税法律疑问、宣传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倾听纳税人、缴费人声音,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引导企业增强发展信心、用好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做好服务员。因疫情影响,针对纳税人担心是否会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导致未能按期完工而赔付违约金问题,公职律师通过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应对新冠状病毒防控期间支持建筑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建建字[2020]24号)《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7)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已引起或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等相关规定,以及可根据合同具体约定以法律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原由调整合同价格,或通过司法程序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帮助企业补全相关法律空缺,避免因未能按期完工而赔付违约金,降低企业成本,帮助企业渡过困难期。
把好监控关。该局公职律师服务团队全程参与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自查工作,对“非接触式”办税执行、到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税人员暂不要求“刷脸”认证、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认定非正常户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作者 万娇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穗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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