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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清”让税徽警徽相映红

2020/11/10作者:李纳 黄靖媛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能帮我算算车辆购置税和滞纳金吗?”11月4日,乌当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电话响起,是贵阳市公安局蔡警官来电咨询。

  “当然可以,需要您提供购置车辆的发票和合格证。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此次滞纳金的计算因逾期天数的不确定,计算结果仅作参考。最终逾期天数以贵单位具体申报时间确定,应缴滞纳金额以申报缴纳当日计算结果为准。”税务局工作人员即刻回复。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相关涉税事宜。但蔡警官提供的这些车辆购置发票最早开具日期是2014年,且只有纳税人名称一项涉税信息,不满足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常规申报条件。

  聚焦纳税人关注,是乌当区税务局破解办税难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根本遵循。在了解市公安局逾期申报车辆购置税的历史背景后,征管工作人员依照“首问负责制”相关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与第一税务分局李纳沟通协作,以车辆购置税申报模块为切入点,按照“问题导向准发力”的原则,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追源市公安局原始组织机构代码,根据“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信息不全,请检查数据”等系统提示,逐一解决票面信息缺失问题,采取其他凭证申报的方式获取应缴车辆购置税税额和截止咨询当日的滞纳金额等数据信息。

  精准了解涉税需求,将换位思考具体化,是乌当区税务局“订制式”服务纳税人的基点。针对该笔税款跨期长的问题,征管工作人员以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为关键点,整理车辆购置税滞纳金相关规定,作为消除市公安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滞纳金是否有上限”疑惑的支撑。

  “订制式”服务为纳税人免去后顾之忧,是助推“放管服”改革走向纵深的“提速器”。主动对接并借力信息“高速路”送去包含申报所需资料、每辆车应纳车辆购置税额、税款支付方式、关于“车辆购置税滞纳金是否有上限”的详细说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升级差异将会引起的上牌风险等内容的“订制式”礼包,竭力以不断拓展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让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高纳税人便捷高效办税体验。

  市公安局此次车辆购置税申报,应纳车辆购置税额及滞纳金已全部通过扫码支付进入国库,以国家税收颗粒归仓的实现彰显“亲”“清”税警关系。

  “真是不错,那五辆车终于可以上牌有身份了。这次缴税经历,我切实感受到了‘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正在收整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蔡警官侃侃而谈。

  为更快速、更充分释放税务“放管服”改革红利,乌当区税务局始终向深向细问需纳税人,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实落地,持续优化税务营商环境,全力打造更快捷、更省心、更舒心便捷办税“高速路”兑现办税“最多跑一次”,增强纳税人便捷办税体验获得感。(作者 李纳 黄靖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乌当区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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