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税务:践行“三字诀” 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热潮
2020/08/17作者:胡伟 尹俊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强化公职人员法律意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践行“三字诀”掀起学法热潮,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遵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率”字为先,领导示范,发挥“领头雁”作用。县局党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即知即改,勇于担当,带头参加学习、带头领悟文件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树立标杆。
“严”字当头,干部自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县局法制股及时通过微信群、腾讯通等内外网平台上传学习资料及相关案例,让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内外网随时开展学习,并提醒干部职工要时刻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实”字为重,以测代练,推动学习成果转化。在前期充分自学的基础上,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情况测试,推动学习成果转化,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下一步,罗甸县局将继续通过专题学习、交流讨论、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持续掀起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热潮。(作者 胡伟 尹俊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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