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税务局“三主动”落细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2019/05/28作者:谭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5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为确保降费政策在罗甸落地见效,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三主动”,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
主动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协调。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下发之后,罗甸县税务局及时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加强与县财政局、县人社会保障等局的沟通联系,实现数据共享,为降低费率政策提供有力保障。
主动核查数据,彰显落实降费决心。罗甸县实行人社核定——税务征收的征收模式,为确保每一户缴费单位都能切实体会到降费带来的福利,对于5月1日起人社推送的社保数据罗甸县税务局主动进行核查,将费率没有降至16%的单位数据申请撤回,彰显降费决心。
主动进行宣传,落细落实降低费率。根据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明显,为了落细落实降低费率工作,罗甸县税务局主动向缴费人进行宣传,并于5月17日组织全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开展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培训,解读《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现场解答各单位对于降低费率问题,整个培训开展有序,切切实实为缴费人送去福利,会上大家积极参与,反映良好。同时罗甸县局还在会后主动制作降低社保费率宣传手册,5月20日放置税务大厅供缴费人自行取阅。 (作者 谭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责编: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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