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新政策实施后,惠水县税务局积极宣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更新,一直以来,研发创新都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引擎,听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由75%提升到100%的消息,我十分激动,良好的税收环境为企业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贵州永红换热冷却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谭爽这样说。 贵州永红换热冷却技术有限公司是航空冷却系统和民用热交换器的专业化生产企业,公司主营产品为铝制板翅式换热器,铝钎焊冷板。作为专业化的研发制造企业,其开发研制的复合式热交换器、铝质层叠式热交换器已达到发达国家同等水平。
惠水县税务局通过入户宣传辅导、及时答疑解惑,积极为辖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促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28家企业切实享受政策“及时雨”,指导企业从项目立项起就做好研发费用的归集工作,充分享受税收利好,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谭爽谈道:“感谢税务局的同志们及时为我们开展的政策宣传,我们企业研发费用在成本中所占比例逐年提升,国家政策的调整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对企业研发是再好不过的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后劲儿十足。”(作者 王玲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惠水县税务局)
| 石阡县税务局:“十税合一”便民办税再升级 2021-06-07 | |
| 长顺税务:税收优惠政策助乡村振兴开新局 2021-06-01 | |
| 遵义新蒲:税务+司法 助力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2021-06-07 | |
| “税力量”助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 2021-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