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税务局:新学促新知,机动车发票培训正当行
2021/01/25作者:任利英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盘州市税务局
近日,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盘州市税务局双凤税务分局积极行动,对辖区内51户机动车经销商采取面对面授课和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培训,让辖区所有内机动车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尽快熟悉新办法、新机制,确保《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顺利施行。
通过培训,实现了经销商能全面、准确地理解《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政策精神、具体条文含义及实施要求;帮助机动车经销商更好地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享受便利化开票服务;让机动车经销商预了解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使用规则和操作重要变化、机动车发票开具规则及注意事项;辅导经销商在新政策过渡期如何开具发票,为《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5月1日试行做好前期准备。
培训结束后,分局指派专人邀请参加培训的纳税人扫码加入分局纳税服务微信群,以便充分解答纳税人在《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实施之后出现的新问题。下一步,双凤税务分局将继续围绕纳税人的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努力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作者 任利英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盘州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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