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加强增值税管理,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以增值税发票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以票控税”“勾选认证”及“一窗式”票表税比对;按时按质完成发票协查系统应对工作,强化异常抵扣凭证的核查工作,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内控机制,注重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固守增值税税基;在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及发票用量的核查审批工作;做好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工作,对转登记的纳税人税务部门积极进行政策辅导,为纳税人解决开具专用发票方面的实际需要;积极推广一般纳税人网上登记办理服务,将上级部门下发的税务端、纳税人端操作流程发放至办税服务厅导税人员及相关业务办理人员手中,指定专人负责该项业务,做到知流程、熟业务、精服务;加强增值税有关系统的管理、监控,保证了各系统的正常运行。
全面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针对增值税普惠性优惠销售额提高、两档税率调减等改革新政策规定、政策变化要点、系统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好宣传培训、辅导应对工作,发布增值税改革相关政策及操作指南,分层级分批次统筹对内外开展培训;做好事中调整。夯实身份界定,提高数据质量,准确判定纳税人的行业归类,进行动态调整;加强事后分析。关注新登记的从事建材、五金、煤炭等销售的商贸企业、劳务公司、小型建筑企业、酒店管理、中介服务等纳税人虚开风险,做好税收数据的审核、校验,进行样表调查、税负分析。
全力完成留抵退税工作。坚持应退尽退的原则,细化工作措施,利用电子税务局、新媒体平台、微信工作群、纳税人线上培训讲堂等方式,辅导纳税人用好电子税务局退税功能,提高退税效率,2020年期末留抵退税10835.38万元。
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切实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惠民作用。2020年1月至12月,福泉市税务局累计减免增值税27169.47万元;配合好上级部门,积极应对疑点数据。针对小微企业应免未免、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审批等领域,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情况核实,加快整改和落实,确保企业百分百享受税收优惠;在严防出口骗税风险的前提下,抓好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各项工作,着力提速增效。自受理申报之日起,对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出口企业,分别在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销。(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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