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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税务:“三加强”建设法治税务

2021/01/18作者:吴宏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加强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税务依法行政水平

  紧抓全局职工学法考试制度,借助法宣云、学习兴税等平台开展学法工作,鼓励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增强法律知识储备,提高福泉市税务局法治税务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该局法宣在线、税收执法资格等学法用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达100%。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在行政执法领域未出现复议诉讼情况,未发生税收执法投诉案例。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化解和减少税收执法风险

  开展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督察,主要对疫情期间优惠政策落实的宣传辅导方式、应享未享等情况进行督察,督促相关部门按规定方式对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展开宣传辅导,对应享未享数据开展应退尽退工作;开展案卷评查,2020年度福泉市税务局共开展两次案卷评查,涉及40余户。从评查结果来看,福泉市税务局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合法合规,执法文书记录规范,执法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权行使适当,并未发现重大问题;严格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对在执法工作中存在执法过错的予以追责处理,对有税收执法过错的进行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加强推行三项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福泉市税务局已在贵州政务服务网福泉板块、市局办税服务大厅等平台公开和调整该局执法事前公开事项,其中税收执法主体6个、执法人员名单65人、权力和责任清单8类、税务行政许可事项4项;规范事中公示,在办税服务场所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执法文书,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执行“告知制度”;加强事后公布,按规定时间在办税场所公布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确保税务执法公开透明。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

  及时为执法人员配备音像记录设备,福泉市税务局执法记录仪由省局统一采购分配,同时该局依托省局建立了采集工作站;督促各分局按照执法音像记录事项进行音像记录。我局2020年实际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和“除适用简易程序注销以外的一般注销程序”2项;通过省局搭建的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对数据进行上传和归档,截至目前已归档41个。

  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

  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更新法制审核人员名单,现为6人,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业务骨干组成,调整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现为5项。(作者 吴宏文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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