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税务局:搭建四条“税收链” 服务管理“一条通”
2020/10/21作者:梁运雪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今年以来,荔波县税务局将重点工程项目作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工作的“重头戏”,坚持监、管、防、控不放松,以组织收入工作为核心,连接税源征收、涉税管理、风险甄别、纳税服务四条税收“链”,形成税收管理服务“一条通”,扎实推进重点工程项目税收征管工作向好向优发展。
扣紧信息源头,完善基础“征税链”
完善信息互通渠道,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提前获取发改、住建、水务、民政等第三方部门牵头的预建、在建、完工的重点工程项目信息,从源头了解项目立项情况和工程基础资料,综合运用第三方涉税基础信息,掌握好税收主动权。
完善施工方动态监管,建立现场巡查制度。每月安排专人至少1次实地查看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情况,把控好各节点涉税信息,紧扣“动态更新”信息,为税源预测、分析以及监管工作打牢基础。
完善建设方沟通渠道,打通建、施双方信息屏障。针对单方信息片面问题,通过加强与建设方对接沟通,多方位掌握工程进度、工程款拨付情况,紧扣“资金流动”信息,避免信息缺失造成漏报漏缴。
加强管理把控,保障项目“控税链”
把控项目动态管理,制作分项基础台账。将项目名称、金额、建设方、施工方、约定付款方式等基础信息进行详细全面采集记录,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应缴税款,并及时更新、统计已缴税款和未缴税款,实现动态管理。截至9月底,荔波县往年在建重点工程项目30项,2020年新建项目7项,预计建设项目6项,税收收入约8200万。
把控外来税源监管,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对外来经营企业进行专项监管,严格审核重点工程项目外来经营企业外经资料真实性和有效性,确定专人定期梳理外来经营企业工程款项交付情况,把好预缴、结算申报关。2020年新登记跨区域报验户信息285条,监督按时结算核销77条,截至9月底,荔波县外来经营企业产生税收3082万元,占本年度总税收收入10%。
把控税收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税收分析。组建重点项目税源管理小组,每月进行小组内部税收总结分析,及时、有效地提出重点工程项目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准确把控政策,确保征管措施有的放矢。
强化甄别风险,牢固征收“保税链”
强化甄别票、税逻辑,加大以票控税力度。根据工程项目基础信息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督促工程建设双方及时开票、及时申报,避免应报未报、有票才报的情况。对未及时申报缴税的情况,开展谈话及限售发票等手段,督促纳税人按时、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
强化甄别漏税疑点,确保税款应收尽收。每个申报期安排专人对重点工程项目相关纳税人申报表、财务报表“三张表”等申报资料进行查看分析,甄别出不符合逻辑的疑点要求纳税人自查说明,做好案头分析工作,若仍旧存在疑点的及时安排人员入户核实排查,防止税款“少漏缺失”。
强化造假行为查处,提高风险应对警觉。加大对假账、假发票、假申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相关异地协查工作,对内提高自身风险应对警觉,对外将违法违规行为以例说法,为纳税人深入剖析利害关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提高纳税服务,打通税企“优税链”
提高涉税问、答效率,建立工程项目与税员“多对一”链式关系。以工程项目为整体,合理分配给重点项目税源管理小组成员,形成一个税收管理员负责、掌握多个工程项目涉税咨询工作的链式关系,方便从项目整体情况出发,及时、有效回复纳税人涉税问题。
提高需求反馈效率,建立需求快反机制。制作重点工程项目纳税人需求清单,通过与企业交流、走访等方式收集了解企业需求,能够当场反馈的及时反馈,不能当场反馈的,必须在三天之内向企业回复。
提高企业纳税意识,定期开展“一对一”辅导税课。定期深入重点工程项目相关企业,将企业实际情况与实时政策相结合,因地制宜为企业法人、财务等人员进行税收辅导,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针对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主动做好辅导,协助其做好资料准备和申报工作,助推企业长足发展。(作者 梁运雪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贵州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