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税务:疫情无情税有情 复工复产减征行
2020/07/29作者:杨慧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仁怀市税务局
“税务局真的是太贴心了,又帮我们省了一笔钱,这对我们这些在疫情中受到冲击后复工的企业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仁怀市某企业负责人高兴的说。
据了解,该企业是从事汽车维修的小规模纳税人,在7月申报期申报第二季度的增值税时,按3%的增值税征收率申报了增值税。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自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增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政策实施范围规定,该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应该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仁怀市税务局税收征管员主动联系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了解情况。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和会计的沟通交流,了解到该企业虽然知道有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期间减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是该税收优惠政策施行以来首次进行申报,没有准确地在申报表中填入减征额,导致申报错误,没有享受到该优惠政策。
在充分了解情况过后,仁怀市税务局税收征管员辅导该企业更正增值税申报表,按1%的增值税征收率重新申报增值税,并再次对该企业做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
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发布以来,仁怀市税务局就通过纳税申报微信群、组织培训、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对该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政策延期公告发布后,再次将优惠政策和申报方式通知到各纳税人。在纳税人申报错误时,积极主动联系纳税人进行正确申报,确保纳税人充分知晓并享受国家的政策红利,加快促进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产。(作者 杨慧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仁怀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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