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财税 > 市州动态 > 黔南

福泉税务:加强税企沟通 推进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2020/06/10作者:李金湘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福泉马场坪辖区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福泉市税务局积极联系辖区内凤山水库工程的投资方,于2020年6月3日上午召开座谈会议。

  据了解,贵州福泉市凤山水库工程项目是由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修建的一座大型水库,位于福泉市境内重安江上游,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总投资45.39亿元,水库总库容1.04亿立方米,死水位为868米,正常蓄水位为909米,预计年平均供水量7110万立方米,主要向马场坪、龙昌工业园、瓮安县城、福泉市区供水,工程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并为退还挤占的生态和农业灌溉用水创造条件。属于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贵州省“市州有大型水库”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本次座谈,主要是给企业做纳税辅导,向企业宣传讲解耕地占用税的相关税收政策,征收标准、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政策等,并针对企业提出的税收疑难问题作出相应的解答,为企业排忧解难。该项工程永久性征收土地8807亩,临时占用土地3018亩,预计应缴纳耕地占用税5000万元左右。通过这次座谈,企业认识到自身纳税义务,也表示会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征管工作,税务分局也更加了解企业项目情况,为下一步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辅导提供了基础。(作者 李金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田建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