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税务局“四措施”加强组织收入工作
2019/11/14作者:姚小芳 张婉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为做好组织收入“年底攻坚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任务,荔波县税务局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决依法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把该收的收上来,把该减的减到位。
向稽查查处要收入。聚焦组织收入目标,密切跟进州局稽查局对我县管辖企业的稽查查处情况,主动沟通对接,积极配合州稽查局做好稽查查处税费催缴入库工作。
向地方税种要收入。进一步加强地方税种管理,重点加强“房土”两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的清理,有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好地方税费种的清缴入库工作。
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收入。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补贴项目的税收清算工作,对楼盘施工方未完税情况进行摸排和跟进,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向已实现的耕地占用税要收入。对已经掌握的耕地占用税,积极与各部门对接联系,跟进资金到位情况,确保11月份组织入库。(作者 姚小芳 张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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