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财税 > 市州动态 > 黔南

福泉税务:狠抓作风整治 提升纳税服务

2019/10/16作者:文竣纬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今年以来,福泉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提升纳税服务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作风整治,全面贯彻“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从3月份开始,在福泉市税务局一分局局长喻忠举主持下,办税服务大厅开展了每周一次的工作作风学习教育整顿,要求落实“两个制度”,以及加强纪律建设。

  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是为了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流程。本项制度要求对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在职责范围内,承办人员应当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资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承办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资料。遇见纳税人到办税大厅办理业务时,出现手续、资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的,税务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准备好办税所需资料的小清册放在前台导税窗口,方便纳税人查看。

  落实首问责任制

  首问责任制度明确了首问责任人,明确了首问责任人就能解决“该找谁,谁来办”的问题。纳税人办理业务、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热情、积极引导,不以借口对来电、来访者置之不理,杜绝“踢皮球”的现象出现。为确保首问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管理,《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规定,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首问责任制度的统筹协调,对于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税务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将纳税人指引到涉税业务对应的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制定承办人,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首问责任人无法明确承办部门的,应联系本部门负责人予以明确;确实无法明确承办部门的,由本税务机关的办公室或纳税服务部门指定承办部门,并由该部门承接首问责任。

  加强纪律建设

  办税大厅税务工作人员的态度,关系着税务部门在纳税人心中的形象,所以一定要加强办税大厅的纪律建设。办税大厅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得无故离开窗口,帮纳税人办理业务时,要做到耐心、热情,不与纳税人发生冲突。因此,喻忠举安排王凯负责监督办税大厅前台纪律,每周还要开展一次政治学习活动,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狠抓作风纪律建设,提升纳税服务。(作者 文竣纬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编审:倪淑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