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税务:“三真”助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享红利
2019/09/06作者:胡伟 罗金萍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和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发挥税收政策推动作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用“三真举措”,开展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排查工作,助力重点群体享受税收红利。
确定享受政策的纳税人“真”。为充分了解辖区内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县局分管领导带队与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就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对接工作。通过到外部部门获取办理《就业创业》《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与金三系统进行比对,确定应享受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并下发至管理部门通过电话了解或实地上门的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并向纳税人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确定退税税款“真”。通过数据比对,办理《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均没有从事个体户经营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个体户经营的纳税人共计92户,其中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共计4户。管理部门通过查看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准确计算纳税人应退税款,并与纳税人耐心解释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取得退税账户等信息,局内各部门通力合作,于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将税款退到纳税人手上。
确定退税后回访调查“真”。退税工作完成后,县局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确认纳税人是否收到退税税款,坚决让纳税人应该享受的税收红利“一分都不能少”。本次退税惠及纳税人4户,享受税收优惠共计2031.09元,其中:增值税1981.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51元。
此次退税工作中,罗甸县税务局通过加强与外部部门沟通联系,增强协调局内各部门,以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切实为纳税人带来了优惠。“这个退税的税款我确实已经收到了,国家对我们贫困户的政策好,非常支持我们,税务局的办事效率也很快。”一位享受政策优惠的纳税人笑着说。 (作者 胡伟 罗金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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