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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纳税人得实惠:新“车辆购置税法”顺利落地

2019/09/04作者: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观山湖区税务局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车辆购置税法》的实施,让纳税人、汽车经销企业和有购车意向的民众更好地了解新法内容,国家税务总局观山湖区税务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对内第一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法内容和相关操作流程,力争快捷、准确、高效地为纳税人服务,及时做好随时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准备,各部门全力配合,确保了《车辆购置税法》顺利实施;对外做好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显示屏、观山湖区税务局公众微信号等对相关政策进行公告,加强对纳税人面对面进行辅导,真正让纳税人感受到新法带来的政策红利。

  据悉,新《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7月1日新车辆购置税法正式施行以后,纳税人仍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前台窗口进行新车申报和办理减税、免税、退税等涉税事项。

  值得关注的是:在征税范围方面,境内购置排气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属于车购税的纳税人(在新法实施以前没有办理申报的除外);在免税方面,新增了两项,一是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二是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在退税方面,新增了退税条款,纳税人将已征车购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购税;在计税价格方面,从7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直接按购车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乘以税率(10%)计算应纳税额。(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观山湖区税务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编审:倪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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