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税务:以“三严格”促进“三提高” 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2019/05/28作者:王德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2019年是新税务机构统一核算管理和正式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第一年,为夯实新税务机构财务会计基础,提高核算水平,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以“三严格”促进“三提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严格财务制度,提高约束力。按照新税务机构财务并账要求,认真梳理原有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新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报销管理、往来款管理、会计档案等方面进行管理规范,使县局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有效提升对日常财务行为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严格风险管理,提高警惕性。在日常财务管理中从严把好审核关、预算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以及报销手续不全的支出报销列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机制,定期开展对账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为日常财务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严格自查管理,提升时效性。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财务支出、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及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认真检查对照,重点对新机构财务交接中账务和往来款核算、银行账户撤户和变更及银行印鉴变更、治理“账外账”和“小金库”、财务交接相关清册资料等进行自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以查促改,有效堵塞财务管理漏洞,切实发挥财务自查工作的规范作用。(作者 王德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责编:倪淑琴
相关阅读
罗甸县税务局:自纠自查 以“三
2019-05-28
平塘县税务局“三个突出”推进企
2019-05-28
平塘县税务局王兰欣:初入税,年
2019-05-28
长顺税务:凝聚青春力量 提高“
2019-05-27

贵州手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