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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比、争”激活稽查队伍一泓清泉

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争创稽查“十佳能手”活动

2019/04/02作者:肖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

  税务机构改革后,市(州)级税务稽查人员接近本级税务局人员的三分之一,抓好稽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市(州)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黔西南州税务局通过深入分析当前税务稽查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积极思考应对措施,决定以总局“练、比、争”活动为载体,在全州税务系统广泛开展税务稽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争当业务能手”活动,评选出全州税务稽查“十佳能手”,推动全州税务系统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问诊”,找准稽查队伍建设短板

  税务机构改革后,黔西南州税务稽查局立即对现有稽查干部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稽查队伍素质、业务短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原国、地税稽查业务需要及时整合。国、地税分设24年,税务稽查检查的税种不同,业务处理流程存在差异,机构合并后,要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工作,很多业务衔接不顺畅。

  二是稽查人员之间需要加强磨合。原国地税干部之间的工作节奏、思维方式、业务学习的重点不同,对相互管辖的税种涉及的税收政策普遍不熟悉。

  三是稽查后续人才培养堪忧。虽然国地税合并后稽查人员总数大幅增加,但是稽查业务骨干断层严重,能查办大要案的稽查干部年龄偏大,如果不加强后续骨干力量的培养,5-6年后可能稽查部门将出现查办重特大案件时无人可用的局面。

  “比武”,促成稽查骨干脱颖而出

  高度重视,协同开展稽查练兵比武。州局党委高度重视稽查队伍建设,专门对稽查业务“练、比、争”活动提出要求,明确由州局人教科与州局稽查局和跨区域稽查局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分管人教、稽查两位局领导任组长,稽查局、人教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

  拓宽渠道,广泛选拔稽查业务骨干。开展稽查业务“练、比、争”活动不仅限于在稽查部门人员,稽查部门除55周岁以上稽查人员自愿报名参加外,其他稽查人员必须全员参加,全州税务系统所有税务干部熟悉税务稽查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稽查专业知识和稽查工作业务技能的税务干部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集中比武,稽查业务考试内容全覆盖。练兵比武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公文处理等共性基础知识,以及《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规范(1.0版)》、税收征管法、各税种检查方法、案例分析、稽查各环节操作等内容。考试重点突出稽查工作操作实务,主要考核稽查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奖励激励,调动税务干部参与积极性。通过开展稽查业务练兵比武,对全员考试成绩进行公布,督促全体稽查干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备考。对成绩前20名的干部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按照全州税务系统表彰奖励规定给予奖励,并在全州税务系统进行通报表扬。

  “能手”,让业务骨干能看到希望

  综合评价,选出全州税务稽查“十佳能手”。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考试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州稽查业务“练、比、争”考试成绩前20名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参考近三年工作实绩情况,选拔出10名选案、检查执行、审理、综合四类稽查业务骨干授予全州税务稽查“十佳能手”称号。在稽查队伍建设中,担任年轻稽查干部业务指导老师,培养稽查后续人才;在推进稽查工作中,充当业务骨干,参与查办重特大案件,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稽查工作经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稽查“十佳能手”到外省稽查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查办大要案经验的单位考察,学习先进稽查工作方法,满足稽查业务骨干的学习需求。

  评优晋升,优先考虑税务稽查“十佳能手”。对确定为稽查“十佳能手”的人员,在今后提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选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稽查“十佳能手”,在总局、省局组建稽查人才库时,优先推荐进入稽查人才库。让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稽查业务能手在实现自身价值方面看到希望。

  “带徒”,实现稽查队伍持续发展

  “师傅带徒弟”,开展稽查队伍“传帮带”。综合各稽查局人员及岗位设置情况,安排稽查“十佳能手”担任指导老师,指定2-3名35岁以下干部为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其他同志也可以参与),作为稽查后续人才培养对象,在稽查实际工作中指导培养对象完成选案、检查、审理、执行、举报、综合等环节工作。要求通过1-2年的业务指导,培养对象能够熟练掌握税务稽查流程,具备基本的查账技能和胜任被指导的岗位工作,能够担任一般性违法案件主查员工作,独立完成被指导岗位的常规工作。

  “双向考核”,定期检查指导老师及培养对象情况。全州稽查系列每月统一下发学习计划,每季全员进行测试。年终进行综合考试,将35岁以下同志合格率纳入考核,考核合格作为全州税务稽查后备人才,优先考虑推荐进入省局稽查人才库和总局领军人才,当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指导年轻同志考核合格率较高的稽查“十佳能手”当年比照执行精神或物质奖励。

  查办大案,跨区域开展重特大案件检查。州内发现重特大案件线索,抽调稽查“十佳能手”组成专案组,实施跨区域办案。稽查“十佳能手”作为全州税务稽查骨干,协同公安部门、省局稽查局专案组,参与专项行动和查办重特大案件。

  担当导师,会商州内疑难案件。州局稽查局、第一、二稽查局遇到案情复杂,政策理解产生分歧时,由稽查“十佳能手”组成全州税务稽查专家团队,对查办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难题的办法和措施,指导检查人员查办案件。

  师资储备,组织开展州内稽查业务培训。稽查“十佳能手”作为全州税务稽查培训的师资力量,在州内组织的稽查业务培训中担任授课老师,每人每年至少授课一次,讲解税务稽查工作经验,传授办案技巧。(作者:肖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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