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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税务局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业务培训

2019/03/29作者:刘石敏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一分局

  为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宣传辅导工作,以“深化增值税改革100问”为主题进行讲解,确保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于3月28日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相关业务培训。

培训现场

  增值税税率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农产品抵扣率调整。伴随税率调整,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同步从10%调整为9%;考虑到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特殊性,对于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允许其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不动产两年抵扣政策改为一次性抵扣。今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今年4月1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的40%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关于发票红冲和补开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雷山县万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减税降费力度前所未有,本次培训会开展的十分及时,培训内容也是满满的干货,此次政策给我们减轻了很多税负,让我们企业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据了解,本次培训会讲解了20余个增值税改革知识点,共53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参加,确保新一轮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保证减税降费“红包”发放到位。(作者 刘石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雷山县税务局一分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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