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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2/28作者:李响 刘容吉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柱县税务局

  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天柱县税务局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统筹协调,联系实际,多措并举,着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天柱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向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工作要求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天柱县税务局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在各个节点的实施任务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分工明确,既加强了协作配合与工作衔接,又强化了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增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联动性。

  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天柱县税务局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采取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与税收宣传同步进行;同时,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宣传功能,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决心,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营造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天柱县税务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

  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对外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晓,也要自查自纠,防止内部渗透。为此,天柱县税务局要求全局所有干部职工签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承诺坚决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本人及亲属绝不涉黑涉恶;承诺积极配合,及时如实反映线索;承诺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承诺发挥带头作用。

  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单位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天柱县税务局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明确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和奖励标准。对于经天柱县税务局干部职工举报、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九类涉恶罪名等移送起诉的,天柱县税务局均给予不同等级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作者 李响 刘容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柱县税务局)


编辑:罗近人主编:罗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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