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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税务局规范辖区自然资源税收征管秩序

2018/11/22作者:陆志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

  为加强对黔东南州黎平县域范围内砂石厂、砖瓦厂和石材加工厂开采、加工和利用自然矿产资源的税收管理,引导纳税遵从,防范税收风险,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收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召开自然矿产资源行业税收专项清理工作会议,制定税收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黎平县自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税收征管秩序。

  据悉,此次清理检查以税务机关为主,有关乡镇和市监、国土、环保、安监、供电、财政等部门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收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清理主要包括,对黎平县境域范围内从事生产、加工和经营的各砂石厂、砖瓦厂和石材厂纳税人全面开展税收调查核实,责成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加强税收户籍管理;黎平县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收征管,规范下达有关税收文书,对纳税人应缴的各项税款(费)依法开展催报催缴。(包括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此外,由关乡镇(街道)负责提供辖区内正常生产、加工和经营的砂石厂、砖瓦厂和石材厂纳税人名称、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信息等情况,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有关涉税资料和信息,多方面协税护税,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的税收社会综合治理良好局面,目前清理工作正在开展之中。(作者 陆志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黎平县税务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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