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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税务局“三举措”实现资金管理优质化

2018/11/06作者:黄美秀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

  在推进机构改革中,为保证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财务工作正常运行,资金管理优质化,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积极部署,同时采取“三举措”,切实高效推进资金管理优质化。

  强化制度管理,制定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财务报销新办法。该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过渡期间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突出资金管理重点,不断优化资金管理方式,坚守财经纪律,时刻警惕,坚决避免触碰“红线”。

  减少现金支付,大幅压缩库存现金, 最大化规避资金管理风险。根据该局财务管理办法,出纳人员应当对审批通过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未经签批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除了500元以下的零星小额支出可以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他的支出原则上不采用现金报销支付方式,而是用银行转账、公务卡、网上银行、现金等方式报销。自新机构成立以来,该局现金支付业务量较去年同期下降75.34%,库存现金控制在500元以内,通过减少库存现金,最大化规避资金管理风险。

  完善台账管理,细化资金管理过程。完善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现金日记账,坚持每日记账,确保账票相符,掌握日常资金流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不错账,不漏账,促进资金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作者 黄美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丹寨县税务局)


编辑:高艺玮主编:高艺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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