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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 毕节纳税人获得感持续增强

2018/10/15作者:杨志华 付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为让广大纳税人尽早享受改革红利,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

  此次个税改革政策受惠面较广,个税纳税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从个税改革中获益,受到广大纳税人一致好评。在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该公司财务处处长刘振宇向税务人员介绍道:“我公司现有员工181人。以8月工资薪金为例,政策调整前公司员工缴税人数为92人,工资薪金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5876.11元;调整后公司员工缴税人数为33人,每月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304.68元,每月将少缴纳个税10571.43元。职工福利有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得到提升,这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税务人员调研毕节赛德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贵州圣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合伙制民办律师事务所,现有工作人员30余名。谈起新个税改革,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竞鹏满怀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我们所影响还是挺大的,由于我们是民办律师事务所,除了职工工资薪金所得可以享受到税收红利外,合伙人生产、经营所得也在改革范围。以9月为例,9月份我个人所缴纳的生产、经营所得个税是2923元;新个税实施后,我只需缴纳1775元,每月可享受税收优惠1148元,一年可享受税收优惠13776元。而且政策涉及的不止我一个人,我们事务3个合伙人都包括了,这样算下来所里每年可享受生产、经营所得个税税收优惠就更多了。对于个税政策带来的优惠,我们可以用来作为发展基金,提高事务所业务素质和能力,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力。”

税务人员向徐向阳(右一)讲解税收政策

  徐向阳是贵州毕节酒厂有限公司制酒车间班长,在税务人员的辅导下,他很高兴地给自己算了一笔账:“ 8月份我的工资收入为7240元,按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来计算,我需要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69元。如果按新个税税率来计算,税率从10%降到3%,扣除标准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我以后每月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67.2元,每月可少缴纳201.8元,一年可少缴纳2421.6元。2019年1月1日起实行6项专项附加扣除后,我享受到的减税红利还会进一步扩大。家庭收入提高了,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也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作者 杨志华 付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编辑:宁坤昊主编:罗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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