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警协同利剑出鞘 走逃企业法人落网
---毕节税务成功查办首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企业案

2018-09-29 15: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近日,X公司法人P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毕节市税务稽查部门在涉案企业无人、无账、无线索的“三无”情况下,通过数据集成、税警联动、内查外调,成功查办首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企业案,形成了对虚开骗税违法行为严打实打的高压态势,给区域内企图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后“一走了之”的不法企业以强大震慑。

  数据集成打“信息战”

  2018年3月,稽查部门在对全市非正常户企业集中开展虚开骗税分析选案时发现,黔西县X公司的销售清单中,竟然出现银杏叶、木香等该市稀有的中药材,且数量达数十吨,结合企业未申报失联走逃的情况,决定对该企业立案检查。由于企业已经失联走逃,无法取得企业有关财务凭证资料,稽查人员通过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电子抵账系统等平台提取关键数据近千条,对涉案企业实施“三级穿透分析”和税收风险“全体检”,通过大数据集成分析校准涉案企业假借农户身份证、虚假资金流等违法线索10个。如分析发现,企业以当地14位农户的名义开具进项普通发票146份,收购的中药材金额达1378万元,经对系统提取的农户身份证信息进行分析,部分农户年逾80岁,不具有大量种植中药材的可能,检查人员随即判断该企业存在假借农户身份证复印资料虚开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嫌疑。

  税警联动打“突击战”

  稽查部门迅速启动税警联络机制,通过公安信息系统查询到相关农户的住址信息,经实地走访调查取证,迅速掌握了X企业与14位农户根本没有业务往来,而是假借农户身份证信息虚开进项发票的违法证据。于是,稽查部门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为防止X公司实际控制人P某闻讯潜逃,给下一步的调查工作造成被动,税警双方根据联络机制迅速组成专案组对P某实施突击抓捕,经双方巧妙配合,P某迅速被公安机关抓捕控制,有效掌握了案件查办的主动权。

  内查外调打“集群战”

  控制嫌疑人后,嫌疑人对其违法行为三缄其口、顽固抵抗。专案组迅速兵分三路发起“集群战役”,一方面对P某进行连续审讯,对X公司实施正面突击;另一方面对X公司资金流及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调查,追查资金回流痕迹和其他证据,对X公司实施侧面突破。同时,迅速组织人员到北京、湖南、江西等地下游受票企业开展外围调查取证,自下而上层层突破。通过税警双方的内查外调,迅速查清了黔西县X公司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进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大量详实证据支撑下,P某如实供述了X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利的违法事实。

  经查,2015年3月,P某经人介绍认识安徽人W某,W某见P某“求财心切”,便向P某“传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生财之道”,P某便在W某的“指导”下注册成立了黔西X公司开始了“创业”生涯。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P某通过各种方式收集了14位农民身份证复印件虚开增值税进项发票14份,金额1378万元,税额158.6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3份,虚开金额1133.8万元,税额164万元。P某通过W某联系了北京、湖南、江西四个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家”,非法获利数十万元。为了“掩人耳目”,黔西X公司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由下游买票企业先将虚假的货款打到黔西X公司的对公账户,P某再将资金转移到买票企业相关人员,形成虚假的资金往来。P某获利后,为逃避税务机关打击,于2016年3月玩起了走逃失联的侥幸“套路”。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P某被抓捕再次印证了这句老话。(作者 秦斌 童荣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

作者:编辑:宁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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