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税务局圆满完成残保金征收工作
2018/09/13作者:王英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
为抓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镇远县税务局坚持残保金征收与组织税收收入齐抓共管,强化征收管理措施,圆满完成了残保金征收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办税服务厅、个税QQ群、微信群、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残保金相关政策,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残保金的意识。
充分运用个税全员全额申报。通过个税全员全额申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安置等情况,督促用人单位据实将残疾人信息录入个税申报系统,同时提醒用人单位到县残联进行年审。
明确专人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残保金政策宣传、解释,在征收期间提醒用人单位年审、申报、缴款,并登记已缴、未缴残保金台账,同时及向上级税务机关传递未申报单位名单。
加强后续管理工作。9月为残保金最后的征收期,通过台帐及时掌握残保金申报情况,对期内未申报的用人单位,管理分局将未缴单位名单上传县局业务股,强化征管措施,以保证残保金及时足额入库。截止9月20日,本年应申报136户,未缴11户,已申报125户、其中缴款82户,“0”申报43户。共计入库残保金177万元。同比增长0.53 %,增收9万元。减免残保金48户,60人次,减免残保金78万元。(作者 王英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 编审 倪淑琴)
编辑:宁坤昊主编:宁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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